|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125X/2024-00051 |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对府谷县府州城北门北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地指导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府谷县府州城北门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
联系地址: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912-8720328电子邮箱:1348479570@qq.com
邮寄地址:府谷县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东辅楼后排308室
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反馈,为便于沟通和交流,最好能留下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市民参与!
公示内容
一、规划背景
2021年11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府谷县府州城北门北街等30个历史文化街区被省政府核定公布为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为有效保护传承府州城北门北街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本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落实相关保护条例要求,实现街区的科学保护和合理、永续利用,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即府谷县府州城北门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府州城北门,南至城墙内侧,西至府州南街,东至距闫家大院30米东侧小路,总面积5.04公顷。
三、规划期限及目标
本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
规划目标:系统梳理府州城北门北街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深入挖掘、科学评估街区的价值特色,制定清晰的保护体系、保护区划和保护措施,为保护实施工程划清底线、明晰方向。
四、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按街区保存历史信息构成,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物保护单位2处、历史建筑1处、建议历史建筑1处、古遗址1处,此外还包括传统风貌建筑、街巷格局、历史环境要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生活和生产商业习俗、风俗习惯、民间曲艺、思想文化等。
北门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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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和物质 形态要素 |
街巷格局 |
“两轴多次”,府州北街与府州东街为主次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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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街巷 |
府州北街、府州东街、文庙街、府州南街、水塔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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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庙、城隍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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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与建议历史建筑 |
闫家大院;惠迪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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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遗址 |
北寺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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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历史要素 |
抱鼓石、木雕构建、石雕构件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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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要素 |
历史人文 |
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宗教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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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府谷二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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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哈拉寨高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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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府谷担灯舞、府谷木船制作技艺、府谷山曲、府谷黄米酸粥 |
五、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包含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北至城隍庙,南至文庙牌坊,东至闫家大院,西至文庙西门,面积1.50公顷(占街区总面积的29.80%)。
2、建设控制地带
街区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的其余区域,为街区的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3.54公顷(占街区总面积的70.2%)。
六、展示利用规划
1、展示主题
登北门揽城,感文庙遗韵,赶城隍庙会。
2、展示分区
规划形成两个展示分区分别为宗庙文化展示区、市井文化体验区。
宗庙文化展示区:包括文庙和城隍庙及闫家大院组成的区域,重点展示府谷明清历史脉络与宗教文化。结合文庙与和城隍庙两大文物保护单位资源点,通过梳理片区可利用文化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植入博览展示,将街区内文庙打造成为府州古城文化博物馆,形成展示核心。在城隍庙恢复庙会等特色活动,增加一些特色表演和活动。让游客更深入情境的体会府谷的历史文化,再现明清时期的历史记忆。
市井文化体验区:主要以府州北街为核心,恢复南段古时的县衙,并串联街巷两侧明清、民国时期的部分传统民居及传统风貌建筑,同时保留街巷内的传统生活方式,在保留古城记忆的同时也要注入新鲜的活力,力求在古城北门进入后营造及展现“市井府谷”的独特魅力。在传统民居节点中结合当地习俗、借助历史背景,让民众真正体验府州古城的传统生活状态、家族历史文化等。
七、主要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街区保护范围划定图
3、保护对象分布图
4、建筑高度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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