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387M/2020-00219 |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日期 | 2020-08-17 |
为做好我县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按照榆林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和受理期限
(一)补贴标准
以下用人单位组织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依据规定培训期限,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为3、6个月的,在培训结束后统一申请补贴资金。
(二)受理期限
受理期限从即日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及期限
(一)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
2020年1月1日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6个月。
(二)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
在岗职工全部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补贴期限为6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组织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3个月。
以上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培训对象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的,补贴期限按第1项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1.资格审核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以工代训资格审核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承诺书(附件2)。
2.培训申请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计划》;
(2)《参加以工代训人员名册》(附件3);
(3)劳动合同(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可提供就业协议,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派遣协议);
(4)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首页)。
注:资格审核和首次培训申请合并申报,企业应于拟启动以工代训之前10天向人社局进城办提交申报资料。培训申请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http://1.85.55.147:9004/sxpxjgfw)申报。
3.补贴申请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4);
(2)考勤、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注: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申报以工代训补贴,上传项目包括资金申请表、以工代训期间对参训人员月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
4.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府谷县人社局进城办会同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将补贴企业名单和金额在府谷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上级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一)受理单位:府谷县人社局进城办
(二)单位地址:府谷县新区人社大楼403
(三)业务咨询电话:8712780
联系人电话:
赵宏伟 15529958888
徐瑞林 15114943828
附件:
2、《企业承诺书》
府谷县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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