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0-05432 |
| 发布机构: | hth电竞网站登录APP下载 |
| 公开日期 | 2020-07-01 |
为有效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县境内干线公路的路域环境水平,创建安全畅通、高效快捷、舒适优美的通行环境,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全县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和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部分。
重点整治路段为:府店公路、大石公路、府准公路、大庙公路、魏哈公路、温沙公路。
二、整治内容
1、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养护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公路范围内的路面、边沟等区域内日常清洁保洁工作。及时修复完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确保公路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桥隧完好、设施完善、标线清晰、路容整洁。
2、重点整治穿村过镇路段。所有村镇路段要实现路宅分界明晰,公路边沟清洁、排水畅通、绿化完好;彻底清理公路两侧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遮乱挡等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取缔非法占路经营行为,公路两侧店铺、住户要严格落实门前卫生责任,严禁随意排放污水、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引导督促公路沿线经营者集中经营,并鼓励商户结合地域特色,统一规范店铺牌匾形式和规格。
3、规范设置公路标识标牌。要及时完善和规范设置干线公路标识标牌,全面清理影响视线、未经审批的非公路标识标牌;要及时修剪遮挡公路标识标牌的苗木,补刷完善公路沿线挡墙墙体宣传标语,确保内容合理规范、字迹清晰可见。
4、加强平交道口管理。根据平交道口管理规定,本着“谁开口,谁负责”的原则,对依法审批设置的平交道口要严格按照平交道口管理规定进行搭接,硬化路面、设置排水设施和明显的警示安全标志(线);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未经许可增设的一律予以取缔。
5、整治公路扬尘污染。公路管理和养护单位将及时增添、更换和清洗护栏等设施;公路路政和运政、公安交警等执法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查不苫盖篷布或装载不规范的货运车辆,共同整治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的行为;公路运政部门将规范源头企业装载行为,加强对煤矿、洗(选)煤场、砂石料场等源头企业依法进行管理,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6、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要严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超速、压道行驶、随意掉头、插队、乱停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7、全面提升公路绿化率。按照开展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示范路等活动,要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全面绿化干线公路沿线地带,建设绿色长廊。
8、规划建设路域公共服务管理中心。坚持集中、方便、安全的原则,在重要干线公路两侧合理规划建设路域公共服务管理中心,内设停车区和功能服务区,将公路沿线区域附近的餐饮住宿、加水洗车、维修烤漆、门窗制作等门店、商铺集中至路域公共服务管理中心内,实行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彻底改善公路两侧无序经营行为,提升道路通行环境。
三、实施步骤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年底结束,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从6月4日至6月20日)。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排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20日至9月1日)。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至年底)。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各路段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强化巩固。同时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整治效果进行检查督查,全面总结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并完善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全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全面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县治理大气污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号召公路沿线各商户经营管理者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积极配合,主动承担,相互监督,共同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的公路通行环境,为创建干净、整洁、美丽、文明、幸福新府谷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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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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