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0-05417 |
| 发布机构: | hth电竞体育 |
| 公开日期 | 2020-03-02 |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满足市民防护需求,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县各镇(不含府谷镇辖区)、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范围内定点投放一次性普通防护口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信息
本次投放的产品为一次性普通防护口罩,来源为市级统一协调采购,按照成本价每个3.4元销售,数量为11000个。经各镇、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申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审定,各辖区定点投放口罩的分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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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名称 |
投放数量 |
辖区名称 |
投放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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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镇 |
500 |
木瓜镇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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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镇 |
450 |
清水镇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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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高川镇 |
800 |
三道沟镇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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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沟门镇 |
1500 |
大昌汗镇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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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甫镇 |
600 |
海则庙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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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 |
1000 |
墙头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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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寨镇 |
450 |
碛塄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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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镇 |
500 |
赵五家湾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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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镇 |
450 |
合计 |
11000 |
二、投放时间
本次投放自2020年3月5日起,至销售完为止。具体投放起始时间由各镇、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实际确定,并予以通告。
三、投放网点
本次投放为定点投放,为避免人员聚集、方便市民购买,各镇、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科学确定投放网点。投放网点应具备红外体温计等排查设备及口罩等防护用品,场所应宽敞、通风,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具体可参考周边区县做法,将辖区符合条件的卫生院或药店、商店等确定为投放网点。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投放的口罩只面向乡镇市民销售,不面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消费者持户口薄,并由一名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戴口罩,到指定的网点购买,由网点负责体温排查、审查登记,每户购买不得超过5只一次性普通防护口罩,售完为止。
(二)本次投放的口罩以成本价销售,各镇、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及各投放网点不得擅自加价销售、不得截留、囤积。投放网点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消费者拒不听从安排,扰乱投放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镇、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应妥善组织本次口罩投放工作,明确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确保投放工作尽快开展、顺利进行;投放前,应将辖区投放通告以正式文件报备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同时将投放通告扫描件抄送至县市场监管局指定邮箱。
(四)各镇、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应派遣工作人员维护投放现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各基层工商所、食药监所)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必要时,辖区公安派出所应予以配合,维护现场秩序、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本次投放的口罩统一由县市场监管局分发,购销口罩款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镇、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口罩时,一并将口罩款缴纳至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汇总上缴县财政。
五、工作联系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办公室主任:杨峰磊,联系电话:13992259341;
县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办公室副主任:王勇,联系电话:13409142173,邮箱:564749887@qq.com 。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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