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0-05397 |
| 发布机构: | hth电竞体育 |
| 公开日期 | 2020-01-31 |
【疫情防控】通告(第5号)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告
(第5号)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主动报告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凡2020年1月20日后来府返府人员,尚未在村委、社区、乡镇登记报告的,本人及近亲属务必立即主动报告、登记备案,并按有关规定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日,一律不得擅自外出。县上将安排专人持续提供监测、测量体温等医疗服务。
二、上述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务必要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相互交叉感染,如感觉自身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须立即报告,县上将安排应急医疗队伍上门诊疗救治,重症患者必须乘坐负压救护车到定点医院留观治疗。已接触的家庭成员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所需生活必需品可通过亲属朋友、村委、社区、乡镇工作人员妥善代购。
三、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本辖区1月20日后来府返府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坚决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四、全县广大群众必须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卫生疾控人员、基层干部的检查、登记工作,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五、广大群众如发现来府返府人员未按要求登记、居家隔离的,请立即举报反映,举报电话:0912-8732118、8732096.
六、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县公安机关要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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