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66XQ/2019-00162 |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日期 | 2019-08-21 |
府谷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规划委员会专家库的公告
根据我县规划管理工作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在重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决定建立府谷县规划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土地规划、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市政交通、文化旅游、园林景观、产业经济、环保安全、文物历史、水利防洪等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70岁以下;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四)非公务员。
二、推荐方式和申报材料
省内高校、有关服务咨询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自荐。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家登记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三、入选专家名单确认
(一)由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和审核确认;
(二)专家名单经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纳入府谷县规划委员会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8月28日下午3点前送至府谷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或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912-8710707
电子邮箱:353318134@qq.com
地 址: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楼702室
附 件:专家登记表
府谷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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