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府谷县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组突击检查发现:县煤炭运销计量站石马川站工作人员吴某某、温某某、王某、李某某等4人于9月26日晚违反“禁酒令”在单位宿舍聚集饮酒,22时47分被监督检查组发现,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在全市深入推进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期间,府谷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工作日24小时内和节假日值班、执勤期间一律禁止饮酒,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规定。持续检查和曝光违反“禁酒令”典型问题,就是要让各级各部门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务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严格遵守“禁酒令”等改进工作作风“十条铁规”,以令行禁止的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自觉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组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快查快结、严查严办。